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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通报】关于 4 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

    信息发布者:大团村
    2019-07-31 15:06:11   转载

    关于 4 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
    通报


            近年来,从江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,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,先后查处一批欺压百姓、作风粗暴,虚报冒领、刻意隐瞒,吃拿卡要、胡作乱为,截留挪用、与民争利等问题,有力促进脱 贫攻坚工作作风好转。现将 4 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:


           从江县下江镇公纳村党支部原书记贾优明漠视群众利益、侵占扶贫资金问题。贾优明在1987年7月至2019年3月担任下江镇公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强行承建村级基础设施,违规获利 0.84 万元,克扣截留群众危改补助资金1.8万元。强行收取95户危改户照相费0.285万元,收取65户农户林权证工本费0.057万元,收取群众盖章费用等。擅自变卖群众救济粮用于通村公路维修伙食费。违规收取使用农户“一折通”民生资金13.6万元,用于修建村级生产便道。侵占村级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补助1.7955万元,侵占村级帮扶资金0.8万元。对待群众态度恶劣,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。2019年6月,贾优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违规资金全部退还。




           从江县庆云镇广力村党支部原书记吴建忠未严格执行养老保险政策、刻意隐瞒信息的问题。吴建忠在2007年11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庆云镇广力村党支部书记期间,不正确履行职责,没有严格执行社会养老保险人口死亡上报销户手续,导致广力村吴某王等 8 位老人死亡后长达9个月至30个月未上报销户,造成其家属继续违规领取社会养老保险补助金8270元,其中吴建忠本人违规领取亲属1人死亡后30个月养老补助金2035元。2019年3月,吴建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规资金全部收缴。




           从江县下江镇宰弄村党支部书记吴辉明、村民委主任梁晓荣编造虚假材料、侵占群众扶贫资金的问题。2017年11月,下江镇宰弄村党支部书记吴辉明、村民委主任梁晓荣利用职务便利,在没有经过群众会议同意情况下,编造虚假报账材料到下江镇财政所,擅自将宰弄村2015年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28384元取出存于个人账户,其中10000元由吴辉明用于个人生活开支,18384元由梁晓荣用于个人开支,侵害群众利益。2019年5月,吴辉明、梁晓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规资金退还群众。




          从江县贯洞镇宰专村党支部书记梁周元违背群众意愿、虚报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。2017年1月至今,梁周元在担任贯洞镇宰专村党支部书记期间,不正确履行职责,主持召开村民会议用本村 8 户贫困户名义冒领 2018 年度低保补助金共计52157元,用作村两委集体经费使用,侵害群众利益。2019年4月30日,梁周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规资金全部退还。


          上述 4 起案件,均系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的典型问题,严重违反群众纪律、破坏基层执政基础、阻碍脱贫攻坚进程,对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不知止不收敛、不敬畏不收手,是动扶贫民生资金奶酪和群众吃饭钱、发展钱的典型案例,必须严肃处理。大家一定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、自查自省、引以为戒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,认真履行职责,做好干部教育监督管理,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,确保国家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落细落实落地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。对脱贫攻坚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乱作为、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突出问题,发现一起,严肃查处一起,通报曝光一起,以最严的纪律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。





    中共从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    从 江 县 监 察 委 员 会
     2019 年 6 月 21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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